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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19-08-13 08:56

新型职业农民是最近几年农村涌现出的一个新兴的职业群体。所谓“新”,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而言,“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靠天吃饭,是传统农民的真实写照。把农业当事业,把农村当创业的舞台,把农民当光荣的职业,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特征。特点如下:一是人员结构新。归国留学生、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城市农民工、乡村技术能人等多样化来源赋予“农民”这一身份新的内涵。二是知识水平新。将近九成的新型职业农民接受过初中以上的教育,其中35%受过高中(含中专)以上的教育。获得高级技能以上资格证书的有约50万人。三是经营产业新。既有标准化种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传统农业的升级版,也出现了旅游农业、体验农业、庭院经济、服务性企业等新业态。四是创业模式新。互联网+农业、有机农场、认证品牌、土地集约化、农产品产业化等新模式不断涌现。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要看农村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处在贫困标准线以下的贫困户能否如期脱贫。而统计显示,平均每个新型职业农民带动30户农民。因此,在农村地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发挥他们在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稳压器”和“助推器”作用至关重要。

强化政策导向。传统农业遵天时、循地理,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低下,不能给农民带来经济效益,因而农业没有吸引力,“农民”仅是身份概念,不具备“职业”属性。只有当农业发展到与二、三产业水平相当,农村经济社会环境与城市相当,农民与城市白领、工薪阶层幸福感、获得感相当,“到农村创业”才会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人才资本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地区,最终才能形成职业农民的“造血”机制。这就需要把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通盘考虑。国务院2016年颁布的《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是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谋篇布局,客观上也把职业农民的培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加强顶层设计。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指明了方向。我国现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把职业分为8个大类,共1481种职业,但“农民”并没有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得到认可。鉴于此,首先,要明确农民作为一种“职业”的基本特征和分类标准,制定详细的职业属性特点,把职业农民中的岗位或工种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立起一整套职业体系。其次,建立职业农民的认定评价机制。制定职业资格准入标准,包含考核、颁证、岗前培训等机制;探索入职后再教育、分类管理、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有序退出等机制。再次,建立支持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持续改革土地流转机制,大胆探索流转新模式,加快土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创业人居环境;发展农村新产业集群,培育新业态;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金融创新扶持政策等。

加大培训力度。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变最根本是知识构成的转变,是智力的转变,是经营理念的转变。这一切转变的发生必须依靠新理论、新观念、新技术武装头脑,必须依靠教育的作用。可从三个维度构建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体系:一是技术型知识的教育,主要指各类种、养技术和手工工艺技能,解决的是实际生产的问题;二是经营型知识的教育,主要指生产过程的科学管理、农产品的加工增值、销售渠道的搭建、市场信息的把握等知识,解决管理和营销的问题;三是思想型知识的教育,主要指国家农业政策、农业发展史、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知识,解决理想信念问题。

提升自主能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环境的设计是基础、是保障,而农民内生动力的激发才是长远之计。通过不断地培训培育,久久为功,提升农民的生态自觉意识、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使他们彻底脱胎换骨,对市场风险能迅速做出冲击反应式调整,不再依赖政策的兜底保护。可分为两个阶段实施:初级阶段是简单技能培训,主要是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授,包括种植养殖技术、手工工艺技艺等,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夯实看家本领。高级阶段则是向全方位的产业培育转化,重点是培育他们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市场意识、抗风险能力等,促使他们形成产业链的理念,像企业家经营工厂那样经营农业,提升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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