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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报头版报道:我省统筹230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19-10-18 09:20


10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我省统筹资金超230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计划5年内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该发布会为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志勇、省财政厅副厅长刘辉文、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余军,就《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出台以来,今年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作了通报。

今年初印发的《决定》明确,每年建设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4000个左右行政村,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从2019年起,通过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并不断完善提升,建立长效机制;第二阶段,再用5年时间,推动全省整体达到浙江“千万工程”现有水平;第三阶段,到2035年左右,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相适应。

陈志勇介绍,为落实《决定》精神,我省配套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度实施计划》《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统筹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等文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和协调小组办公室,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落实链条。

同时,省委农办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余军介绍,目前全省已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庄3191个,其中100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已有220个村完成规划编制。

为落实《决定》部署要求,省财政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大统筹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刘辉文介绍,我省已梳理了各类用于乡村建设项目资金43项,资金规模超230亿元,均可由县级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以后年度中央及省新安排的上述范围之外的涉及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也可统筹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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