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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合作社纽带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19-11-28 08:26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12年来,我市合作社蓬勃发展。近期,我们对全市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科学研判合作社发展形势和瓶颈制约,探寻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之策。

我市按照“市场运作、民主管理、部门指导、政府扶持”的思路,引导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有力推动了合作社数量上增长、质量上提升、机制上创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合作社已成为促进我市农业提档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呈现显著特点为:数量显著增加,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合作社注册数量3846家,注册资金总额125.58亿元,入社社员15.1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9%),带动农户 8.6万户;质量显著提升,目前我市现有国家级示范社15家,省级示范社38家,市级示范社49家,县级示范社60家,成立了阳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有所加强;效益显著提高,具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传统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一家一户生产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就调研情况看,存在合作社准入门槛低,清理退出难,普遍存在发展规模较小、组织带动能力较弱等问题。组织规模不大,大多数合作社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社员人数在50个以下,合作社普遍规模小、人数少、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专业人才不足,合作社成员大多数是农民,文化程度低、种养殖技术缺乏,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凭经验做事,管理水平低;加工链条不长,大部分合作社产业链条不长,基本是出售初加工农产品,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品牌效应,市场竞争力不强;资金筹措不畅,多数合作社抵押物匮乏,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得信贷支持,很大合作社基本依靠高利息的民间借贷维持生产,增加了融资成本。

发展合作社应多措并举、提档升级。首先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抓宣传。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树典型。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积极性。强培训。加强职业农民、产业带头人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统筹协调,规范管理考核。完善统筹协调机制。通过示范社评选、召开联席会、联合执法等形式,统筹解决合作社发展难题。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会),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合作社发展状况、发展绩效的评价,改进合作社扶持和监督方式,制定地方法规和政策,更好地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

强化政策保障,夯实发展基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扶持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贷款担保贴息和品牌创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享受发展农业产业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用地、屠宰、防疫、认证等方面给予简化手续、降低费用等便利,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快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等农产品直销活动,培育农产品批发市场,深入推进合作社直销试点,拓宽合作社产品营销渠道、提升合作社流通经营能力。

强化辐射带动,促进提档升级。一是创品牌促规模。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规范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促进合作社扩大规模,提高效益。二是建机制强带动。要以示范社创建为抓手,强化典型引领,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工商登记、组织机构、股金设置、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盈余分配等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三是建平台扩营销。组织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等节庆活动,提高农产品影响力。积极与黄石农产品电商联盟基地和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对接,积极拓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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