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可以说,没有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党的治国理政在农村基层的实现,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到社会大局的稳定,意义重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近日,市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增强乡镇统筹协调和整体服务功能,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倾斜,推广“党建引领·活力村庄”改革经验,发挥村庄理事会“微治理”作用。因此,探索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和转型,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课题。
近年来,我市通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在自治、法治、德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巩固脱贫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目前,全市790个行政村成立了3700多个村庄理事会,选聘了4200多名党建顾问、发展顾问、治理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乡村治理和民主管理,逐步构建起“村委会—村庄理事会—农户”的三级治理平台。今年9月,全省乡村治理改革现场会在大冶召开。大冶市“党建引领·活力村庄”建设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首批全国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特别是今年面对疫情汛情叠加冲击,全市乡村治理局面令人耳目一新,村干部冲锋在前,以身作则,村民全力配合,鼎力支持,抗疫抗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在农村群众中的威信,留下的经验与启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虽然我市这些年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做了很多有效探索,但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不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一些地方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的手段较弱,农民“说事议事主事”积极性不高、参与渠道不多;一些地方的农民日子越过越好了,但集体观念日益淡薄,攀比炫富、天价彩礼、孝道式微、邻里不睦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资金投入渠道不畅,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求缺口大,制约了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这些问题不解决,乡村产业如何发展?乡村全面振兴从何谈起?只有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才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农村要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治理。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既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探寻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之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道现实考题,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崭新使命。如何做好基层社会治理这篇大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组织向基层延伸,每一层都不能“挂空挡”,特别是要把社区、乡村、企业车间等最基层的工作做好,这样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我们要准确把握治理脉搏,坚持党建引领,促进三治融合,推动资源下沉,为乡村治理“铸魂”“壮骨”“造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抓基层党建,为乡村治理“铸魂”。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关键。大力推广“党建引领·活力村庄”改革经验,把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深化“五责工作”(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建立县(市)区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乡镇党委书记面对面约谈。二是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深入开展“三型”支部创建,不断提升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三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通过畅通内选、外引、选派、返聘等渠道,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抓三治融合,为乡村治理“壮骨”。一是以自治增活力。完善以村“两委”为主导、党员带头、村民共同参与的村级自主议事、自我管理机制,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真正让群众的事情群众说了算。二是以法治强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法治是前提,法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全面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工作,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进农村祠堂和教堂清理整治,大力实施农资打假“绿剑护农”、生猪屠宰“扫雷”、渔政“亮剑”等行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确保乡村长治久安。三是以德治扬正气。深入挖掘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力量,德、法、礼并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举办“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系列活动,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
抓资源下沉,为乡村治理“造血”。一是壮大农村人才队伍。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平台,培育更多乡土人才。拓宽选人视野,把政治上先进的农民党员、经济上先进的致富能手、治理上先进的乡贤人士等三支乡村先进力量充实到村级组织,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二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发展产业、招商引资、引进能人、对口帮扶、深化改革等办法,不断盘活乡村沉睡的资源,拓展产业发展渠道,激发“薄弱村”“空壳村”“贫困村”的发展活力,三是鼓励基层争先创优。建立市县镇三级激励机制,每年表彰乡村治理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按照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地方政府配套比例进行奖补,先建后补、有建才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