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张丕兴)阳新湖蒿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22年,阳新县承担了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阳新湖蒿项目建设任务。9月19日,由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先竹等组成的省市验收组来阳新开展阳新湖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验收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精神,到阳新县宝塔湖富河春潮专业合作社等湖蒿种植基地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实地核查、评估打分、项目验收等对阳新湖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建设工作进度,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效益,项目建设主要做法,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
验收组一致认为阳新湖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意通过项目验收。验收组的专家建议: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完善阳新湖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台账;二是要加强宣传,提升阳新湖蒿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品牌认证,引导阳新湖蒿生产企业积极申报绿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