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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养殖户你们关心的,都在这!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19-11-08 07:50

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重要的肉食来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的各项工作部署,7日,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产业联盟联合举办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养殖场恢复生产培训班。



培训班上,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斌,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常天明围绕非洲猪瘟防控、生猪养殖场恢复生产等知识技术展开培训,指导广大养殖户科学复养,提振生产信心,保障菜篮子市场肉品供应和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希望大家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市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王建中表示。


        国家和省级生猪稳产保供政策 


      1.贷款贴息方面:对具有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短期贷款贴息,贴息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保险方面:自2019年5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将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县(市、区)由5个扩大到44个生猪调出大县,保险对象为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


      3.推动粪污处理方面: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2020年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4.补贴补助方面:对8家国家核心种猪场,按2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种场,按1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5.养殖用地方面: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


      6.运输方面: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猎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7.抵押贷款方面: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8.农机方面: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


      9.动物疫病防控方面:全省动物强制免疫病种(禽流感,新城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由政府免费提供免疫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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