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资讯 > 文件公告

【黄农业发〔2017〕5号】关于交办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转迁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00:00

大冶市、阳新县畜牧兽医局,各城区农林水利局,黄石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6年,我市启动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积极行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工作,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了各自辖区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并分别以政府名义出台了相关文件。根据各县(市、区)三区划定方案,经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调查摸底,全市禁养区内需关停转迁的养殖场(户)有145家,目前,已关停转迁50家,仍有95家未完成关停转迁工作,其中黄石港区3家、西塞山区6家、下陆区39家、铁山区10家、开发区12家、大冶市10家、阳新县15家。(见附件)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黄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禁养区内养殖场(户)需在2017年底前完成关停转迁。请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迅速制定关停转迁工作方案,报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期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关停转迁工作。市畜牧兽医局将定期对各地关停转迁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督查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并上报市政府。

  联系人:杨永珍   联系电话:6310094  15971521613

  附件:2017年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转迁清单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转迁清单

页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