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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71)有关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9-01-29 11:05

根据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的第71号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整改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严肃查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

禁养区内应关停的畜禽养殖场无遗漏,无复养现象,无污染产生。

三、整改措施及效果

1、开发区金山街办禁养区17家养殖场及开发区有色湖水产养殖场均已按要求关停。

2、提请市攻坚战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召开“回头看”专题会议,部署“禁养区”回头看工作,对禁养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畜牧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对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有复养风险的要求当地加强监管。各地对禁养区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个别畜禽养殖场,均按照要求实施了关停。

3、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市畜牧兽医信息网上设立了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工作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工作。

四、验收结果

2019年1月8日-18日,市农业(畜牧兽医)局组织验收组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形式,对照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71号)整改目标事项,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经验收,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开发区有色湖养殖场、金山街办禁养区内17家规模养殖场已经关停。同时各地均按照要求强化了禁养区“回头看”工作,对“回头看”中自查排查出的禁养区应关未关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已经关停,验收过程中,未发现禁养区内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验收组认为符合整改要求,验收通过。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6310094@163.com或致电黄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贾   

联系电话:0714-6310094

   真:0714-6315150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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