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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07-10 16:20

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的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组织落实。


2020年7月9日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用信息核查及产品的通知》(黄信用〔20201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2020年7月份开始,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工作制度,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为指导,通过在各类政府投资及财政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补贴资金、优惠性政策、公职人员招录等行政管理过程中主动核查申请对象信用信息,努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格局,大力营造“重信、查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信用支撑。

二、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对象内容及渠道

(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对象: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申请各类政府投资及财政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补贴资金、优惠性政策、参与评优评先、人员招聘及其他公共资源分配等活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企业、机构)。

(二)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渠道:1.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访问“信用中国”网站或通过政务外网访问“全国(湖北黄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点核查被列入“守信激励对象(红名单)”、“失信惩戒对象(黑名单)”情况;2.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访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查询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核查的主要事项

经研究梳理,农业农村系统需要核查信用信息的事项共11项(事项清单见附件1),其它有需要核查的事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随时调整或补充。

(一)公职人员(员工)招录(聘)及考核。在组织公务员(含参公)招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政府雇员招聘及其它人员招聘时,在资格审查阶段,核查报名对象(自然人)信用信息,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不予通过。将在职人员信用信息作为年度考核品德评价的审慎性参考。(政工科负责

(二)向上推荐道德模范(楷模)、劳动模范、市级以上评优评先等荣誉。向上级推荐道德模范(楷模)、各级劳模及市级以上评优评先荣誉项目时,应核查参评对象(自然人)信用信息,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推荐。政工科、工会、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优惠性政策服务。在实施“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优惠性政策时,应将信用状况作为审慎性参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自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不予享受优惠性政策。被列为“守信激励对象”及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优先安排优惠性政策服务。(畜牧局、农经局、秘书科、种植业科、产业发展科、渔业渔政科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各类政府投资及财政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及补贴资金。组织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各类政府补贴性资金事项,申请国家、省及地方政策支持事项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湖北黄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申报主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申报企业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应不予受理;被列为“守信激励对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畜牧局、农经局、秘书科、种植业科、产业发展科、渔业渔政科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将信用信息核查作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法人(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供应商)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自然人(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予以限制;被列为“守信激励对象”的,可进行信用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局办公室、相关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公共信用信息核查流程

(一)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核查 --“信用中国”网站

(1)通过互联网百度“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或搜索“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在首页“信用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点击搜索。

(2)在搜索列表中根据法定名称精准选择查询对象,查看企业信用信息。 

(3)进入信用信息页面后,核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并点击查看详情记录。

(4)相关应用科室核查结束后,按附件2要求填写信用信息核查应用情况登记表报局法规科,局法规科进行存档管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办备案。

(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信用信息查询 --全国(湖北黄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①通过政务外网访问http://xy.hs.hb.cegn.cn/,按分配的登陆账号进入平台。

②点击“信用信息查询”---“一站式查询”输入查询对象,查看企业信用档案,并核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数据。

③相关应用科室核查结束后,按附件2要求及时填写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登记表报局法规科,局法规科进行存档管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办备案。

(三)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 --- 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

①通过互联网百度“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或搜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访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栏目


②输入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省份需默认为“全部”,点击查询 

③相关应用科室核查结束后,按附件2要求及时填写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登记表报局法规科,局法规科进行存档管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办备案。

五、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法规科负责牵头信用信息核查的推进与监督。各科室要切实高度重视,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工作制度,严格对照核查应用事项清单,将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纳入公共事务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二)建立工作台账。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台账记录,及时记载信用信息查询的使用环节、查询对象、查询结果及应用措施,记录形成信用信息核查登记表(见附件2)。自信用信息核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办反馈备案,实现工作可追溯化管理。

(三)加大社会宣传。加大对信用信息核查工作的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相关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将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相关要求提前告之相关市场主体及重点人群,大力营造“重信、守信、用信”的社会氛围。


附件:1.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应用事项清单

2.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应用情况登记表(示例)


市农业农村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应用事项清单

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

信用信息核查应用情况登记表(示例)


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应用事项

查询对象法人单位或个人姓名

查询对象身份识别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查询渠道

查询结果

查询时间

应用措施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公司

12420200**********

“信用中国”网站

*条“守信激励”记录

****年**月**

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公司

13420200**********

“信用中国”网站

同时有*条“失信惩戒”、*条“守信激励”记录

****年**月**

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公司

13420200**********

“信用中国”网站

同时无“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记录

****年**月**

按正常政策程序办理

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查

陈**

420200************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

有*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年**月**

取消录用资格

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查

黄**

410700************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年**月**

按正常政策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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