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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湖水域养殖证期限延展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7-07 17: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有关规定,黄石市农业农村局对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水域滩涂养殖证》期限延展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权界,核查水域滩涂经营等有关情况。经初步审核,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条件,拟予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期限延展。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下表),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9日)。如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黄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14-6288392

 

                                 水域滩涂养殖证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公示表

申请人

权属情况

项目名称

地理位置

养殖总面积(公顷)

水域滩涂四至范围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

生态养殖,大冶湖主体湖泊

5066.6489

东至:水家堍

X:3332790.986 Y:517237.104

西至:大冶湖桥

X:3329393.934 Y:496551.292

南至:大王镇江垅村

X:3327715.283 Y:513104.729

北至:汪仁镇黄荆头村

X:3333883.535 Y:508711.637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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