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鄂环督〔2020〕4号)、《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28号)有关要求,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8)涉及我局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二、整改目标
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个湖泊总体水质逐步改善。
三、整改措施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开展“回头看”,防止复养和新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打击江河湖库天然水域网箱、围网养殖反弹、“绝户网”、“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湖库投肥养殖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2019年以来,分别对大冶湖周边、网湖湿地和长江堤岸边开展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停“回头看”。关停清理3家影响周边湖泊水域水质的畜禽散养户。
2.印发《黄石市大水面养殖技术要点》《黄石市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养殖户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发展低碳渔业、绿色渔业、高质量渔业。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7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
3.大力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2021-2022年,全市争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3524万元。
4.2022年,举办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3次,培训渔民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持续开展“绝户网”、“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湖库投肥养殖违法行为整治,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5件,查获“电毒炸”鱼工具22台套,行政处罚金额1万元。全市范围内,江河湖库区成规模天然水域网箱、围网养殖已杜绝。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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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