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3〕307号)文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黄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遴选项目名称:黄石市2024年至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服务项目。
2.遴选项目情况:对黄石市范围内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的农业保险险种以及湖北省根据国家政策及实际情况适时新增的农业保险险种,具体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料作物(含油菜、花生、芝麻、大豆等 )、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等遴选保险承保机构,按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分包,共分为三个遴选包,分别为:
第一包:大冶市,遴选 5 家保险机构。
第二包:阳新县(含新港园区),遴选 5 家保险机构。
第三包:市区(含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遴选 2 家保险机构。
申请人可以选择多包段报名且可以多包段中选。
3.服务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的省级公司必须在湖北保险监管部门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目录范围内;
3.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机制;
3.3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3.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能够按要求与湖北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对接;
3.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3.6对于在财金〔2020〕128 号文件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3.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禁止参与遴选的情况:
1.以联合体(共保体)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险机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的;
2.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在遴选县市没有县级分支机构的(不包含非参照县管理的区);
3.在遴选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的,以及因其他问题取消财政补贴资格的,禁止参与该县(市、区)遴选。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遴选文件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0 月24 日 17 时 00 分止,通过邮件的形式获取遴选文件 (邮箱:hubeitaf@163.com ) 。
申请人代表凭以下材料获取:
1.申请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邮箱:hubeitaf@163.com),邮件内容明确所报包号。审核通过后,遴选代理机构以邮件的形式进行复函。
五、遴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遴选文件截止(同开启时间) 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9 时 00 分。
2.递交地点: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开标一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j.huangshi.gov.cn/)
七、联系方式
遴 选 人: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东路2号
联 系 人:张志化
联系电话:0714-6221599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泰安福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80 号中南大厦第九层
联 系 人:肖涵璟
联系电话:13907173757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