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资讯 > 文件公告

犬猫办理检疫证明流程

来源: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25 14:30

一、对象

人工饲养的犬猫

二、申报材料

1、有效免疫证明(狂犬疫苗保护期一般为一年);

2、犬还需要狂犬病免疫抗体实验室检测报告(湖北遴选5家检测机构)。

三、流程

1、宠主应提前3天向属地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材料,鼓励使用“宠运通”微信小程序申报检疫。

2、检疫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对材料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宠主携带犬猫到指定地点核实信息,依照《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开展临床检查;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检疫合格的,开具检疫证明。

四、湖北遴选犬猫检测机构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疫病诊断中心

中农华大(武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中元牧康(武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观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城区检疫机构

黄石港区农业农村局 6221079   

西塞山区农业农村局 6482862   

下陆区农业农村局 6577079    

开铁区农业农村局 6398095     


页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