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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7)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1-15 20:25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7)整改销号

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鄂环督〔2020〕4号)有关要求,目前,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7)涉及我局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黄石市主要湖泊水质均未达到功能区划类别,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占比80.6%。与2014年相比,2017年网湖水质由Ⅲ类下降到劣Ⅴ类。大冶湖近三年水质为Ⅳ类,2016年、2017年磁湖水质为Ⅳ类。黄石市相应提出了“全面遏制水质下降趋势,Ⅲ类水质湖泊必须维持在Ⅲ类标准,Ⅳ类及Ⅳ类以下水质应在稳定水质不下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的整改目标。从黄石市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第一批)》30个湖泊截至督察时水质情况来看,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为21个,占比仍达70%,其中劣Ⅴ类的湖泊13个,杨赛湖、春湖、上马蹄湖等3个湖泊水质与2017年相比不升反降。“回头看”现场督察发现,阳新县兴国镇北湖、浮屠镇石臼湖仍存在投肥养殖迹象,水质状况堪忧。

二、整改目标

我市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第一批)》的30个湖泊水质整体有所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前期已拆除围网的水域开展“回头看”,坚决取缔湖泊珍珠、围栏围网、投肥(粪)养殖。开展水产养殖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理要求。加强“湖边塘”治理,指导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湖泊生态养殖和增殖放流,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

2.加强种植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湖泊周边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指导粪肥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配套设施稳定运行,严禁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死灰复燃”或新增规模化养殖场,严禁畜禽粪污直排入湖。

4.深化农村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公共厕所建设。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印发《黄石市辖区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实施方案》、编制《黄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范围;印发《黄石市大水面养殖技术要点》,推广各类技术模式,规范大水面养殖行为,大水面生态渔业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推广应用面积达33万亩,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3个,省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示范点10个;制定《全市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方案》,全市累计完成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2.4万亩;2021-2023年在大冶湖、太芦湖等开展增殖放流发展生态渔业,投放白鲢、花鲢等约9600万尾,投入资金2200余万元;针对湖泊投肥、围栏围网养殖、珍珠养殖等违规养殖行为开展巡查打击,规范养殖行为,截至2023年底,共查处违规养殖行为30起,实施行政处罚30起。

2.每年春秋两季发布《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指导农民“科学、经济、环保”施肥;为优化施肥方案不断夯实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建立配方肥经销网点37个,有效保障配方肥供给;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提高化肥利用率,累计实施玉米油菜种肥同播、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示范面积近13万亩;推进有机肥替减化肥,依托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种养循环,2022-2023年粪肥就地就近还田面积20万亩,粪肥还田用量达到24万吨。编制印发《小麦春季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等,指导农民科学防控病虫害;以重大农作物病虫害为监测重点,及时发布水稻、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预警信息,每年发布病虫预测预报信息36期以上;全市每年创建省级水稻、油菜、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区4个,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在病虫害防控关键时期开展统防统治,减少农药使用量。

3.依据“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指导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开展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印发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本1500本;先后多次开展禁养区“回头看”,同时加大对重点湖泊、饮用水源地周边等敏感地区的巡查、排查力度,未发现有违规现象;举办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效处理及还田利用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培训各级畜牧技术人员、养殖户1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9.17%。

4.积极探索科学可行,成本合理,运行有效的模式,全市7个试点项目(大冶市5个、阳新县2个)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厕建设和管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厕管护措施、要求和标准,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护等管护体系,完善规范化的长效管护制度,确保管护有制度、维护有资金、看护有人员。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俞源

联系电话:0714-6388789

电子邮箱:934345031@qq.com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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