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销号
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鄂环督〔2020〕4号)有关要求,目前,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8)涉及我局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切实加强重要湖泊的污染综合防治。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重要湖泊的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力度,改善湖泊水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指导粪肥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配套设施稳定运行,严禁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死灰复燃”或新增规模化养殖场,严禁畜禽粪污直排入湖。
2.深化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依据“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指导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开展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印发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本1500本;先后多次开展禁养区“回头看”,同时加大对重点湖泊、饮用水源地周边等敏感地区的巡查、排查力度,未发现有违规现象;举办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效处理及还田利用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培训各级畜牧技术人员、养殖户1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9.17%。
2.积极探索科学可行,成本合理,运行有效的模式,全市7个试点项目(大冶市5个、阳新县2个)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厕建设和管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厕管护措施、要求和标准,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护等管护体系,完善规范化的长效管护制度,确保管护有制度、维护有资金、看护有人员。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俞源
联系电话:0714-638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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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