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投肥养殖问题突出。阳新县于2020年将大泉湖已完成退塘还湖区域交由县农发公司统一经营,要求实行“人放天养”的生态养殖模式,县农发公司又将该区域 11个共544.5亩鱼塘转包给前下岗职工进行个体养殖。督察发现,大泉湖区域投肥、投粪养殖现象较多,经对大泉湖周边港、石灰寨湖叉湖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均为31 毫克/升,为Ⅴ类地表水。
二、整改目标
严禁投肥养殖,促进湖泊水质提升和改善。
三、整改措施
(一)收回相关湖泊精养鱼塘养殖权,进行统一管理经营。拆 除湖塘围网、围汊等设施,恢复水体自然流通,科学调控大湖水位,利用低水位修复湖底植被。实行“人放天养”生态养殖模式,严禁投肥养殖行为。
(二)加强湖泊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湖泊水质情况。
(三)开展重点湖区养殖水体本底调查,全面摸排水产养殖情 况并登记造册,掌握养殖水面权属及生产情况。
(四)加强水产养殖规划管理,严格落实水产养殖“三区”划定要求,引导经营主体发展生态养殖。
(五)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与频次,严厉打击非法投肥养殖行为, 适时公布典型案例。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工作部署和督办。全市组织召开湖泊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湖泊非法投肥养殖问题1次。市长、分管副市长赴阳新县网湖、大泉湖、莲花湖督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3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向各地农业部门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重点湖区投肥养殖屡禁不绝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3份。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赴网湖、大泉湖、莲花湖、大冶湖、保安湖等湖泊督办针对投肥养殖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9次。各县(市、区)高度重视问题整改,部署相关整改工作。
(二)规范湖泊养殖行为,推进生态修复。一是收回承包经营权。今年4月,阳新县农发公司组织阳新县特产良种场收回石灰寨大湖周边9户鱼塘共计466.9亩,组织竹林塘渔场收回大泉湖周边11户鱼塘共计544.5亩。二是实行“人放天养”生态养殖模式,严禁投肥养殖。开展人工增殖放流,阳新县竹林塘渔场2024年在大泉湖投放大规格花白鲢鱼种43万尾、47.8万斤。阳新县组织开展了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水域退塘还湖工作,与养殖户签订了生态退塘协议书,涉及退渔面积2405.47亩。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在莲花湖周边水域设置看护点,开展严禁投肥养殖巡护。三是抓好湖泊生态修复。阳新县组织拆除莲花湖周边塘围网、围汊1000余米,增氧机、投饵机90余台。投入484.07万元,开展大泉湖世荣港片区治理项目,通过挖除塘梗、合并小塘、种植湘莲等措施,恢复莲花湖周边水域生态功能。
(三)开展湖泊水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全市省控湖泊和非省控湖泊水质进行了定期监测,水质监测数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其中经监测,大泉湖、石灰寨湖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有所下降,2024年均值分别为25.38mg/L、21.25mg/L,水质类别均为Ⅴ类。
(四)开展重点湖区养殖水体本底调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摸排重点湖区周边水产养殖情况,登记大冶湖、三山湖、网湖等湖区及周边水产养殖主体609家、22.60万亩,其中湖泊限养区养殖主体10家、15.80万亩,有效掌握了重点湖区的养殖经营主体、养殖面积、养殖模式等基本情况。
(五)落实水产养殖“三区”划定要求,引导经营主体发展生态渔业。印发了《黄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按照规划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引导经营主体发展生态渔业。一是开展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黄石市大水面养殖技术要点》,2024年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举办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4期,邀请华农、省水科所、省总站等专家传授绿色健康养殖前沿技术,培训渔民约24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约500份。二是开展大水面生态增殖技术示范推广。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组织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在大冶湖开展大水面生态增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总结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技术。三是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设。根据《全市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作通知》,引导水产养殖主体改造养殖池塘,配备养殖尾水处理设施,2024年全市共完成尾水治理面积8270亩。四是开展湖泊生态养殖模式宣传。邀请各级媒体大力宣传“网湖鳙鱼”、大冶湖生态渔业等湖泊生态养殖模式,大冶湖增殖渔业模式入选全国13个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渔业典型案例。
(六)严厉打击非法投肥养殖行为。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重点湖区投肥养殖屡禁不绝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渔政执法机构依法打击非法投肥养殖行为,全市渔政执法机构开展专项巡查43次。其中,阳新县查处非法投肥养殖案件4件,并在“阳新三农”公布典型案例。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函或至电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和平 6288392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