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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8)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2-30 17:31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8)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曾先后指出网湖存在非法投肥养殖和退垸还湖工作进展滞后等问题。督察发现,网湖湿地缓冲区内的明港村、长林庄等区域仍有部分鱼塘进行投(肥)饵养殖;网湖马垴山、许家咀、沙城咀等区域湖面仍有大量连片鱼塘未清退,已清退的明港垸区域未按相关要求对圩堤进行挖除。

二、整改目标

严禁投肥养殖,完成退垸还湖任务。

三、整改措施

1.完成明港垸圩堤挖除工作(根据水位情况实施挖除工作)。

2.推进网湖蓝线内鱼池“小池合大池”等工作,实行退渔还湖,对网湖核心区周边鱼池进行划转,实行人放天养、生态养殖模式。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运行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尾水处理。

4.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与频次,严厉打击非法投肥养殖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无缝对接。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市领导、一个方案、一个专班的“四个一”整改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现场督导,部署安排整改工作,黄石市和阳新县均制定了《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整改方案》。县委、县政府领导加强了督办、调度,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

2.阳新县依托网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实施明港垸圩堤挖除工程,明港垸圩堤挖除项目于4月份开工,根据水位情况,适时开展施工,现已挖除堤埂2000余米,已实现水系连通。

3.阳新县组织相关部门对网湖湖泊蓝线范围内鱼池进行摸排,引导15口鱼池转型生态养殖,完成265口鱼池(包含马垴山、许家咀、沙城咀等区域)划转工作,由县农发公司统一管理实施生态养殖。

4.加强设施运维管理。网湖湿地管理局加强对网湖周边已建成19处农村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管理,2024年又投入18万元对5个村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推进养殖尾水治理。2023年在网湖周边完成创建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3处,完成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共610亩。2024年在网湖周边新增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3处,治理面积1450亩,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6.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与频次。阳新县相关部门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保持对非法投肥养殖行为的打击高压态势,2024年该区域未发现非法投肥养殖行为。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8)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函或至电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和平  6288392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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