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等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科学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定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方案及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决策建议。
(二)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验、市级验收中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承担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其他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等)且在该专业领域连续工作10年(含)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耕地质量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五)非公务员。
三、申报程序及管理
(一)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自愿填写《黄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4345031@qq.com,并于3月14日前连同《黄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附件2)盖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认真审查,拟入库专家名单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纳入黄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
(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级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主动退出等原因之一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合适继续担任市级专家的,取消市级专家资格,并适时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市级专家库。
附件:1.黄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
2.黄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联系人:俞源,0714-6388789,18772269104)



附件1黄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