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黄石市磁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水域滩涂养殖证》2本,编号分别为“鄂黄石市府(淡)养证〔2022〕第00001号”和“鄂黄石市府(淡)养证〔2022〕第00002号)”。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上述2本水域滩涂养殖证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黄石市磁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鄂黄石市府(淡)养证〔2022〕第00001号、鄂黄石市府(淡)养证〔2022〕第00002号)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被注销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名义从事水产养殖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