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8-31 12:38


尊敬的陈新胜主任:

市人大农村委一行领导所提“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议案”很中恳,针对性很强,感谢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全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生力军。近几年来,我局因势利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建平台、活机制、出政策、调纠纷、解难题、抓培训的思路,有力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初步形成以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经营主体总量不断壮大,四大类新型经营主体总量达到8471家。其中,在工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 3232个,注册资金75.98亿元,入社社员14.5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9%),带动农户8.6万户,2017年全市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总额达16.7亿元。在工商注册登记各类家庭农场1023户(种植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共585个,养殖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共201个,综合型的家庭农场共237个);全市共引进培育种养殖大户4137户。其中种植大户2405户,养殖大户1732户;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79家(其中市级龙头企业55万,省级龙头企业23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70亿元。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解决新型经营主体项目之需

我局始终坚持一把手带头抓向上争取项目,建立了农业项目库,2017年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大冶市实施,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国水生蔬菜特色优势区在阳新县实施,项目投资1000万元;向上争取现代农业专项资金452万元,共扶持合作社42家、家庭农场6家。

(二)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解决经营主体土地之需

通过近5年的努力,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体系基本建成,大冶市、阳新县成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挂牌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中心,村一级设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配备了1名村干部担任土地流转联络员,并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的工作流程,为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土地流转服务;各涉农县市区均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建立了纠纷调解仲裁庭,32个乡镇建立了纠纷调解室,确保一村一名调解员,2017年调解纠纷2171件,调解率96%,做到件件有落实,矛盾不出村。截止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57.6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2.4%(全市总耕地面积136万亩)。其中,出租流转35.7万亩,占75%;转包流转9.04万亩,占19.6%;互换流转1.42万亩,占3.2%;转让流转0.047万亩,仅占0.1%;入股流转0.95万亩,占2.1%;90%土地流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通过土地流转建设千亩标准化粮油基地46个,百亩以上蔬菜基地230个,百亩林果基地27个,培育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2356户,土地流转促进了我市传统农业的分化,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三)创新金融服务,解决经营主体资金之需

我市在湖北省率先落实了金融机构服务经营主体的主办行制度,制定出到台了《黄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支持、人行推动、部门协作、金融主抓”的工作格局。按照“一企一社一场一户一品”的原则,积极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应收账款质押、农机具抵押、订单质押等多元化的信贷产品,推出新信贷产品4个。推进信贷模式创新,推出3种信贷模式,如信用社建立“政府+农户+专业合作社+担保公司”信贷模式、为16家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4000万元,农行建立“专业大户土地经营产权+农户联保”信贷模式、为120户专业大户提供贷款6000万元。邮储银行推出“小企业授信+担保”信贷方式,为18户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4360万元;大冶市委、市政府通过借鉴外省县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多措并举,开创出一条农村金融改革的新路径。继确立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之后,又被确立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县(市、区)。构建了三农金融服务、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农合联会员服务、中介机构评估服务“四大体系”,打造了政策指导、生产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营销、征信服务、产权交易、鉴证抵押、借贷担保、农业保险、金融创新“十大平台”,推动合作银行实行“两降一提高”,即降低贷款门槛,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放贷效率,有效解决农村“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问题,稳步推动“实权”变“实钱”。2018年第一季度,该中心共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2笔,计6110万元,已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4650宗,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4万亩,流转率达43.64%,其中规模经营大户(100亩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578宗,交易面积19万亩。

(四)组建产业联盟,解决经营主体抱团发展之需

2017年,针对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不大、品牌不响、特色不明、档次不高、精品不多的实际,我局审时度势,创新理念,引导全市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发展协会,并依托协会组建“四大产业联盟”,分别是油茶产业联盟、稻虾共作联盟、涉农电商联盟和柑桔产业联盟。充分利用联盟这个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强强联手、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实现产业发展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取暖”转变,推进方式由“单兵出击”向“军团作战”转变,打造了一条具有黄石智慧的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目前,“四大产业联盟”犹如“四艘产业航母”引领特色产业阔步前进。

(五)完善公益服务体系,解决服务经营主体技术之需

随着城镇化不断深入推进,农户群体开始分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我局立足转化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积极整合培训机构和人员,分层次、分类别每年组织大冶市、阳新县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培育了一批懂技能、会管理、知信息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一对一”农业技术专家服务机制;大力推广农业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纽带作用,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社会服务体系。

(六)开展示范创建,解决经营主体规范发展之需

2017年,我局通过树立示范典型规范了一批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严格按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专班实地抽查复核,组织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等程序组织开展了评选,授予了大冶市金牛铭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7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阳新县吾生缘家庭农场等30家家庭农场为2017年度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荣誉称号。截止目前,全市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12家、省级示范社26家、市级示范社59家、县级示范社40家,省级家庭农场22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出台意见,明确发展目标。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初稿已经完成,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农户入社比例达到50%以上,创建国家级示范社达到20家,省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社100家;发展家庭农场1500家,创建省级示范农场50家,市级示范农场100家;发展各类种养专业大户5000家;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300个;建设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0个,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达200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实现500亿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0名;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达到2.5∶1以上。

2、加大宣传,营造发展氛围。加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的力度,使农民、个体经营者、工商企业、企事业人员认识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渠道,投资、发展农业具有广阔的前景,增强其发展的主动性和内在动力。加强政策宣传,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好、落实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掀起发展的热潮。

3、完善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推行农业保险。不断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优化参保服务,提高勘验、理赔效率,流转的土地做到农业保险全覆盖;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建立准入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对流转土地的经营者,管控结合,及时跟踪督查,掌握经营者的生产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要早预测、早防范,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强化服务,搭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科技人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建立长期的服务关系,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科技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兴办或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专业服务机构。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强化农民职业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农产品经纪人、科技带头人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5、创新机制,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探索符合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的业主准入、主体登记、示范创建、财务会计、动态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朝着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产品品牌化、销售电商化方向发展。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在生产上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开展商标注册和名牌创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影响力。鼓励大学生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加大对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企业管理及相关技术培训的力度,引导农村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活力。


分管领导姓名(签名):曾发良           联系电话:0714-6301951

       经办人姓名(签名):  古松                联系电话:0714-6222122


页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