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病虫害防治已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做好农药安全使用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要求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保障人身安全、生态安全、作物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多年来我国禁止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33种农药之后,于2015年12月31日起又禁止了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5种农药的使用;2016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百草枯水剂; 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使用。二是有19种农药限制使用,其中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 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禁止在 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上使用;水胺硫磷禁止在 柑橘树上使用;灭多威禁止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硫丹禁止在苹果树、茶树上使用; 溴甲烷 禁止在草莓、黄瓜上使用;氧乐果禁止在甘蓝、柑橘树上使用; 三氯杀螨醇 、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丁酰肼(比久)禁止在花生上使用;氟虫腈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用途,其他作物限制使用; 2016年12月31日起,毒死蜱、三唑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按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施药,保障人、畜安全。农药的运输、贮藏和销售必须与食品、粮食分开;施药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妇女怀孕、哺乳、经期不能施药;施药前要仔细检查施药设备是否完好,保证不漏液、不堵塞;施药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手套、帽子、口罩和毛巾,做好个人防护;施药时不能抽烟、吃东西,不能用嘴吹堵塞喷头,不能相互嬉闹;不能在高温和强光照期间施药;避免中暑、中毒和药效挥发;不能逆风施药;不能在饮水源边配药,不能将剩下的药液倒入江河、塘堰等水源,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能随意乱丢,应集中处理;施药后要在施药地带设立有毒标志,避免人畜中毒;施药人员施完药后要尽快洗头、洗脸和洗澡;施药过程中如有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
3.应按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不得在安全间隔期内收获农作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国农作物病虫测报网大冶区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