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日期:2022年6月28曰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结果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黄农(渔)罚〔2022〕3号 | 卢*刚非法锚鱼案 | 卢*刚 | 4202031971******12 | 2020年4月5日14时左右卢*刚在西塞山电厂2号排污水口附近,使用蝴蝶锚钩及拟饵复钩进行锚鱼。17时左右被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派出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路亚竿1根、蝴蝶锚钩11个、软饵铅头钩1个、铅坠10个、拟饵复钓3个、铁板亮片1个。卢*刚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非法锚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渔具。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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