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黄农(动防)罚〔2023〕3号 | 李*运输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案 | 李* | 420703***********7 | 2023年9月28日下午,李*按照鄂州市刘某的指示,在蒲团收费站高速口从车辆(鄂A*****)上卸载300只鸡到红色重汽(鄂A*****),于夜间23时40分驾驶鄂A*****运输该批鸡到达湖北联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禽类集中屠宰场。李*是货主以外的承运人,运输费150元,运输活鸡未取得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当日活鸡价格,李*运输的活鸡货值认定为6451.61元。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条第一款 | 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页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