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第二部分: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畜牧兽医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市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监督、检查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全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与布局,调整畜牧业内部结构合理开发利用畜牧业资源;指导和参与组织全市畜禽基地建设及其项目(含外资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兽药生产与管理。
3、负责全市畜牧业经济技术信息的收集、分析、综合、宣传,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和技术推广规划;研究畜牧市场供求关系,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的体制改革。
4、负责指导全市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组织畜牧兽医技术项目的科研协作与攻关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5、负责全市畜禽品种区域规划、质量监督、品种选育与改良;负责全市草地建设、保护及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
6、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畜禽防疫、检疫、兽药、兽医卫生和畜禽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市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实施全市畜禽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控制与扑灭,负责全市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的检验与监督。
7、负责全市畜禽外来良种引进,组织全市畜禽品种资源调查及畜禽品种的审定与保护,指导全市畜禽品种的繁育体系建设及种畜、种禽、种蜂场的生产、经营与管理。
8、负责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的管理与技术培训。
9、组织指导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及协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市畜牧兽医局是黄石市农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县级),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畜牧兽医科(科技法规科)、饲料科、动物卫生监督科、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畜产品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科,下设三个公益一类二级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检疫站。
(三)编制、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数45人,年末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岗人员38人,退休人员9人,编内聘用人员1人,聘用人员10人。
(四)车辆情况
黄石市畜牧兽医局拥有一般执勤执法车辆3台,特种专业技术车1台。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68.44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为668.44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支出667.18万元增加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6.84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39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1.6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1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支出18万元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等相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所以减少了今年“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宣传资料的印刷、办公用品的购买及维修等。
(五)、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26万元。主要是局机关统一下拨的项目预算由我单位自行申报,导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度略有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此项支出无需单独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0年初,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5,933,739.82元:由房屋21,405.92元、通用设备类资产2,701,143.50元、车辆830,380.00元、专用设备类资产2,022,875.40元、家具用具类资产357,935.00元,五大类构成。
三、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号)文件精神,对预算单位申报的50万以上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批复依法公开。项目概况如下,具体预算项目绩效明细见预算项目绩效批复表。
项目名称:畜牧专项资金
项目属性:持续性项目
项目分类:常年性项目
项目总预算:148万元
项目概况:此项目主要用于畜禽发展。
内容及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关于养殖环节病死猪焚烧无害化处理工作会议的纪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5)、等。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20年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7、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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