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及人员设置
二、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1)
五、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节选>(附件3)
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依法依规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2、机构及人员设置
2021年纳入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市生态能源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等10个二级单位,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0个(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 行政单位 | 35 |
黄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财务核算关系并入局机关) | 参公事业单位 | 6 |
黄石市生态能源局(财务核算关系并入局机关) | 参公事业单位 | 5 |
黄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财务核算关系并入局机关) | 参公事业单位 | 4 |
黄石市畜牧兽医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5 |
黄石市种子管理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8 |
黄石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2 |
黄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黄石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2 |
黄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黄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8 |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实有人数155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人、事业人员106人;退休人员93人。
二、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为3980.72万元,比上年减少286.25万元,减幅6.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统筹另行安排,不作为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776.72万元,占总收入的70%,项目支出1204万元,占总收入的30%。
2021年预算支出为3980.72万元,比上年减少286.25万元,减幅6.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6.61万元,比上年减少8.97万元,减幅0.41%;商品服务支出292.6万元,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增幅0.6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8.51万元,比上年增加33.36万元,增幅13.13%;项目支出1204万元,比上年减少312.4万元,减幅20.6%。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为157.55万元,其中: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9.73万元、水电费14万元、邮电费7.1万元、物业费11万、差旅费34万元、维修(护)费4.82万、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18.9万元、培训费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8.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4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4.5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对比减少了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万元,较2020年减少3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买和设备购置。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13辆,其中,应急保障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项目由各预算单位自行申报,预算项目绩效按要求自行公开,详见各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明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1)








五、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节选>(附件3)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及人员设置
二、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
五、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节选>(附件3)
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依法依规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2、机构及人员设置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实有人数104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人;退休人员55人。
二、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为2121.32万元,比上年减少293.27万元,减幅12.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统筹另行安排,不作为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农业)”1419.32万元,占总收入的66.91%;项目支出702万元,占总收入的33.09%,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6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42万元。
2021年预算支出为2121.32万元,比上年减少293.27万元,减幅12.15%。基本支出预算141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3.41万元,比上年减少7.42万元,减幅0.74%、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万元,比上年增加0.68万元,增幅0.4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71万元,比上年增加33.47万元,增幅13.99%,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转隶新增2人,退休人员新增3人。项目支出预算702万元,比上年减少320万元,减幅31.31%,减少原因是今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统筹另行安排,不作为部门预算。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为157.55万元,其中: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9.73万元、水电费14万元、邮电费7.1万元、物业费11万、差旅费34万元、维修(护)费4.82万、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18.9万元、培训费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9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相比减少0.04万,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用。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号)文件精神及《预算法》要求,对预算单位申报的50万以上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批复依法公开,我单位共有2个项目,项目概况及具体预算项目绩效明细见以下附件。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农业产业化补贴专项资金(附件4)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农业发展专项(附件5)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2)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7)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本单位不涉及)
五、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节选>(附件3)
附件2(农业局农村机关)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3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节选部分】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农业产业化补贴专项资金
附件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农业发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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