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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5 18:04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治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主要负责人及党组班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履职尽责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学杰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两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审定相关法治工作方案,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局党组其他同志结合各自分管职责,多次到基层一线开展畜牧、农资、渔政、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督活动。

2、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修订了《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不断提商议事和决策  的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3、落实学法制度。采取领导带头学、坚持日常学、网上学等多种形式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中心组每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并安排县级、科级干部代表交流学习体会。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年度考试中我局参考人员合格率100%,优秀率90%以上。

4、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罗云飞律师为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审查有关合同协议,为信访投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等,为我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

(二)强化执法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健全三项制度。2019—2020年,我局多次组

织学习了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题培训,并就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黄石市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以及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公示公开。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对行政执法案件从受理至结案进行了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保管、使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过程中,进行法制审核。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我局制定了《黄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成立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农业农村领域执法。支队下设3个科室、5个执法大队,编制59人,全面加强了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3、加强执法监管。制定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涉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12个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在农资市场、动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环保、长江禁捕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2020年,市县两级农业部门立案共查处66起。

4、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为专项整治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问题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黄石日报、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执法活动场所设立“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反应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未收到群众关于农业执法的相关投诉和举报。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每年按照省厅和市法制办要求,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规范行政执法。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修订了服务指南、明确了办事流程,将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办理时限的50%以下。对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其中,9项事项实现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l项事项实行定点现场即时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好办事”。

2、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黄石市农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本部门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安排,认真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截止到2020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及清理。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涉企保证金收费、没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3、全面清理证明事项。为实现“减证便民”,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全局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严格核对法律法规,能取消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依法必须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市3个涉农县(市)、区已建立了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纠纷调处平台,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合同鉴证、抵押贷款、纠纷调处服务,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村集体集中流转农民承包地。通过高标准农田整理后集中对外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收益,已经形成了上下衔接、互成体系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建立了纠纷调解仲裁庭,32个乡镇建立了纠纷调解室,做到了“有机构理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二、明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黄石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的工作计划,围绕着农民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广大农民与服务农民相结合,努力服务三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主题,进一步增强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和普通职工的法治意识,注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规范涉农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利企便民的各项改革举措。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建议市财政经费予以支持,将农业综合执法设备及着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强化执法监管。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在农资监管等领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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