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职权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备注 | |
1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行政许可 | 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的合格审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 法人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
2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行政许可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
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 | 法人 | ||
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 |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
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农药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假冒、伪造或转让农药登记证的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禁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处罚 |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处罚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的处罚 | 《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无采集证及不按证采集受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行为行政处罚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业野生植物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处罚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业野生植物相关文书进行非法活动的处罚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保护条例》《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外国人在中国进行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和研究、采集、收购的非法行为的处罚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保护条例》《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经营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系列行为的行政处罚 |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2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三品一标”相关质量标准及标志使用的处罚 | 1、对违反“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质量标准及标志使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 | 2.对违反绿色食品相关质量标准及标志使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2 | 3.对违反“三品一标”有机产品质量标准和标志使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3 | 4、对单位和个人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 | ||
2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人、自然人 | ||
2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不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建立购销台帐、不履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告知义务进行处罚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3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3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农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过程中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的进行处罚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3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违反法定职责的进行处罚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 | 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 | ||
3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处罚 | 《植物检疫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3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违反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3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发布或者伪造、篡改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的处罚 |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3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办理植物检疫登记、备案,或未销售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未载明植物检疫证明编号或者使用假冒、过期植物检疫证明编号的处罚 |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3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处罚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法人、自然人 | ||
3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标识的处罚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法人、自然人 | ||
3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种子生产经营有关包装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4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 | 《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4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移动或破坏蔬菜基地保护标志的处罚 | 《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4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制度,违法从事推广、销售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4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4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没有附标签;标签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标注的处罚 | 《湖北省关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 法人、自然人 | ||
4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民自繁自用剩余(农作物)种子出售、串换,超过规定种子数量的处罚 | 《湖北省关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自然人 | ||
4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试验种植规定的处罚 | 《湖北省关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 法人、自然人 | ||
4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宣传、经营、推广经外省或国家审定但适宜种植区域不包含本省且不是引种品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处罚 | 《湖北省关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 法人、自然人 | ||
4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为境外制种的(农作物)种子在国内销售的;或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4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 《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5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登记,引进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处罚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5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种子法》 | 法人、自然人 | ||
5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菌种级别规定进行生产的或者用栽培种扩繁菌种的处罚 | 《湖北省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5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5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处罚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5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推广、工程方案审核、持证上岗规定的处罚 | 《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5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5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农产品基地保护标志的处罚 | 《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5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造成农产品基地环境污染与破坏,拒不治理、恢复的处罚 | 《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5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使用农药造成农产品基地环境污染及不及时回收不易分解农用薄膜残膜的处罚 | 《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农产品基地环境受污染和破坏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向农产品基地排放有毒有害废弃物造成农产品基地环境污染的处罚 | 《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猎捕、收购、贩运、加工、销售农产品基地的农业有益生物的处罚 | 《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占用农产品基地堆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罚 | 《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产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处罚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过申报和专门机构认定,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名称或标志的处罚 | 《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蔬菜基地内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处罚 | 《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蔬菜基地建设保护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6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动物防疫规定行为的处罚 | 1.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70 | 2.对应当加施而未加施畜禽标识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示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71 | 3.对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相关物品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72 | 4.对违反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有关动物产品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73 | 5.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违规跨境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违规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74 | 6.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应附有而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75 | 7.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76 | 8.对不遵守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擅自发布动物疫情等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77 | 9.对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拒绝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和检查的等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78 | 10.对跨市、州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未按规定隔离观察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79 | 11.对动物诊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 法人 | ||||
80 | 12.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行为的处罚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法人 | ||||
81 | 13.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为的处罚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8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动物检疫规定行为的处罚 | 1.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行为的处罚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83 | 2.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行为的处罚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8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行为的处罚 | 1.对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行为的处罚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85 | 2.对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8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或动物诊疗机构违法违规造成动物疫情扩散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87 | 2.对动物诊疗机构超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法人 | ||||
88 | 3.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法人 | ||||
89 | 4.对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的处罚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法人 | ||||
90 | 5.对动物诊疗机构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行为的处罚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法人 | ||||
91 | 6.对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等行为的处罚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法人 | ||||
9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9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跨市、州引进乳用、种用动物,货主未按规定隔离观察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9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兽医执业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1.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执业兽医违反有关规定执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自然人 | |
95 | 2.对执业兽医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或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自然人 | ||||
96 | 3.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自然人 | ||||
97 | 4.对执业兽医违反有关规定,收回、注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执业证书的处罚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 自然人 | ||||
98 | 5.对执业兽医师未不使用病历或违规开具处方、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 自然人 | ||||
9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免疫和处理动物、动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10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10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或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10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违规进行实验活动的处罚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0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不规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10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0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畜牧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0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处罚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0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对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行为的处罚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08 | 2.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行为的处罚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09 | 3.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行为的处罚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10 | 4.对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生鲜乳收购站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以及收购以及违反禁止收购有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1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鲜乳收购站未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和畜禽产品生产企业未建立生产记录的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畜牧条例》 | 法人 | ||
11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1.对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或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13 | 2.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14 | 3.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15 | 4.对有关单位和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研制新兽药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 | ||||
116 | 5.对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等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17 | 6.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 | ||||
118 | 7.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等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19 | 8.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0 | 9.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1 | 10.对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未履行报告因使用兽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2 | 11.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3 | 12.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 | ||||
124 | 13.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5 | 14.对未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和“兽用非处方药”字样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26 | 15.对未经注册执业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7 | 16.兽药经营者未悬挂提示语等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28 | 17.对兽药经营单位或个人拒绝监督检查等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2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使用被撤销产品批准文号或者被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的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3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1.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或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等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31 | 2.对使用限制规定使用的饲料原料等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32 | 3.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不按规定检验等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 | ||||
133 | 4.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等的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 | ||||
134 | 5.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执行召回制度或不停止销售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 | ||||
135 | 6.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所列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36 | 7.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理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37 | 8.对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续展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38 | 9.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 | ||||
13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4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4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养殖者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物质、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等违法行为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4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畜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143 | 2.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144 | 3.对违法生产、经营、销售种畜禽行为的处罚 | 《种畜禽管理条例》《湖北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45 | 4.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146 | 5.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等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147 | 6.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148 | 7.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149 | 8.对不召回不安全畜禽产品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畜牧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5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违禁物、未经国家批准的兽药产品、人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饲喂、注射畜禽和对销售含有违禁物、药物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的畜禽产品的,或者销售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畜禽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畜牧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5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法人、自然人 | ||
15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对非法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行为的处罚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53 | 2.对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行为的处罚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54 | 3.对未经农业部批准,从国外引进或者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行为的处罚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5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1.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56 | 2.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57 | 3.对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58 | 4.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59 | 5.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60 | 6.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61 | 7.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62 | 8.对冒用、伪造、出借、转让肉品品质检验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章标志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63 | 9.对运输生猪产品未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不符合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等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64 | 10.对偏远地区小型屠宰点生猪产品超范围销售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65 | 11.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并实施生猪屠宰、检验、质量追溯等制度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66 | 12.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法人、自然人 | ||||
167 | 13.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法人 | ||||
168 | 14.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行为和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未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法人 | ||||
169 | 15.对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70 | 16.对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证、章、标志牌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7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违反屠宰管理处罚 |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7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蜂业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蜂业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7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饲养、种用、乳用动物未免疫接种或检测及运载工具未及时处置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17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如实提供资料、拒绝监督检查和疫病监测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人、自然人 | ||
17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屠工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农民屠宰自食家畜的处罚 |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7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逃避、拒绝检疫、不凭检疫证明屠杀动物、不凭产地检疫证明收购动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7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违禁物质饲养、注射畜禽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7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动物收购、贩卖、运输不依法备案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7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变更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的处罚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8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8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乡村兽医违规履职的处罚 |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 自然人 | ||
18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 法人 | ||
18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行为的处罚 | 《兽药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8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兽药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8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8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8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持假冒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行为的处罚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 自然人 | ||
18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从事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行为的处罚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8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行为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 自然人 | ||
19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等行为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自然人 | ||
19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行为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自然人 | ||
19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为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自然人 | ||
19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从事农机维修经营行为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法人、自然人 | ||
19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或者变更登记手续行为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9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法人、自然人 | ||
19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处罚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19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冒用、变造、转让和超期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19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不能保持农业机械维修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处罚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法人、自然人 | ||
19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务收支规定,造成集体资产损失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20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 | ||
20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 | 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 | ||
20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侵占、挪用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罚 | 《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20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承包方占用应当交回的承包土地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20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20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0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0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0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0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和规定进行捕捞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1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2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3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未经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作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4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215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特许捕捉证或不按限定的种类和数量猎捕水生野生动物的 | 《湖北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6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在水产苗种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饵料的 | 《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7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未建立水产苗种繁殖生产日志、生产用药记录的或者不出具水产苗种质量合格证明 | 《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法人、自然人 | ||
218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在湖泊水域围网、围栏养殖的 |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219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在湖泊水域养殖珍珠的 |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
220 |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在湖泊水域投化肥养殖的 |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 法人、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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