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黄石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14日
黄石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和市发改委《关于编制全市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提升粮食产能,2020-2022年,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0.34万亩,平均每年建设10.11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全市土地产出率、水土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带动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田块整治工程。按照平原区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00亩、山丘区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0亩进行整治。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项目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达到50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丘陵区梯田化率高于90%。
(二)土壤改良工程。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治理过沙或过黏土壤、酸化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推广合理轮作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项目建成后,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每公斤12克以上,土壤酸碱度在5.5~7.5。
(三)灌溉和排水工程。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改造灌排渠(管、沟)道及渠系建筑物,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微灌等节水措施。项目建成后,灌溉保障率不低于75%,排水标准达到10年一遇,1~3日暴雨3~5日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四)田间道路工程。按照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机耕路宽度3~6米,生产路宽度不超过3米,合理建设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田间道路直通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山丘区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以上。
(五)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农田建设试点。项目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的农田面积比例高于90%。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优化村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内农田,符合建设条件的地块全部进行高标准化改造,实现生态、生产和生活相协调。
(六)农田输配电工程。重点建设10千伏以下的输配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配套建设有线宽带、5G通讯等信息基础设施,为智慧农业提供信息基础保障。
(七)科技服务工程。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推广免耕少耕等技术措施,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大力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良机、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项目建成后,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明显提高。
(八)管护利用工程。对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管系统,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
估算总投资8.028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1.398亿元。(详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市级要加强项目前期、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县(市)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投入,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新增耕地核定,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利用和管理,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负责金融支持,林业、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做好农田防护林网、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变电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二)加强资金筹措。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向黄石倾斜,市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向黄石倾斜。优化政策支持,创新建设方式,通过增加县(市)财政预算投入、利用地方政府转贷资金、整合其它涉农资金、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高亩均投入标准。
(三)加强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加大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加强风险防控,提升行业主管人员的廉洁意识及业务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建设优良廉洁工程。
(四)加强监督考核。湖北省政府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县(市)政府要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项目未按期实施的,扣减下年度建设任务和项目资金。
附件:黄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2020年9月14日
黄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元
建设年度 | 建设 规模 | 其 中 | 资金 投入 | 其 中 | ||
大冶市 | 阳新县 | 大冶市 | 阳新县 | |||
2020 | 8.24 | 3.24 | 5.0 | 13980 | 6480 | 7500 |
2021 | 11.1 | 6.1 | 5.0 | 33300 | 18300 | 15000 |
2022 | 11.0 | 6.0 | 5.0 | 33000 | 18000 | 15000 |
合 计 | 30.34 | 15.34 | 15.0 | 80280 | 42780 | 37500 |
页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