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综治、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会同有关部门监管涉农资金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四)乡村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政策与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七)种植业科(蔬菜办公室、科技教育科)。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八)畜牧兽医科。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类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检疫。
(九)渔业渔政管理科。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垦管理科、国际合作科)。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起草全市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内外农业发展动态。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等工作。
(十三)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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