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05 12:13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省市县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对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四届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采取党支部学习、“法宣在线”学习、执法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全环节,为黄石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主要负责人及党组班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履职尽责工作报告。局党组中心组每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开展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以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抓手,坚持苦练内功提本领、突出执法抓监督、强化培训带队伍,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连续2年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培养执法能手,打造高素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23年11月,黄石市农业农村局和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分别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黄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严格落实《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湖北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处罚清单》,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依法护农兴农。定期组织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农资打假”、长江禁捕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大排查活动,严查违法违规问题,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查处案件188件,罚没总金额82.4万元;其中市局查处29件,罚没款10.4万元;大冶查处92件,罚没款55.8万元;阳新查处67件,罚没款16.2万元。

3.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12个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通过事前释法、事中说理、罚后释疑,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优化营商环境,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4.探索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监管质效。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共同构成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健全“好差评”制度,通过“12345”电话服务热线,解答涉及农业农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和“三农”有关问题。积极配合市12345热线开通政企“亲·清”服务,全天候接听和受理企业诉求。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从源头护航营商环境。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并负责实施的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依法公示。积极落实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制度,对2019年以来制定的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扎实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履职有据。对照本部门“三定”方案、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逐项审核部门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依据和责任主体,认真研究分析,多轮审核把关,确保权力事项于法有据、上下对应。经过梳理,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共计254大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02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型4项。

3.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减证便民”。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办理时间的50%以下,围绕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指导县市区推行“一业一证”“一事联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印发《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分解普法任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利用专题讲座、网络平台、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开展各类普法培训12次,普法对象超过2000人次。

2.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能力。采取集中培训、线上学习等方式,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邀请省、市级专家讲授《行政处罚法》农业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局系统共组织法治专题培训4次,260人次参加了学习。

3.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黄石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实施方案》,运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班、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方式,以涉农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活动,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轮训。2023全市开展线上线下培训30余次,共对614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完成了认定、培训工作,完成全市计划任务的78%

4.紧扣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利用“3·15”、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进农村”等主题活动。2023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2024年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全面推进执法机构改革。按照省市关于执法机构改革需求,立足单位实际,科学制定方案,重点在整合机构、理顺体制、强化保障等方面,密切配合组织、人社、财政、司法等涉改部门,全力推进改革。持续开展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聚焦畜牧兽医、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十年禁捕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社会关注热点,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坚持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动物检疫、农药、兽药、肥料、种子、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渔政执法,确保精准打击、不留死角。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有重大违法“前科”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频次,督促依法生产经营。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续推进“一业一证”“一联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工作,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包容审慎行政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畅通普法进村“最后一公里”。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页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