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建设 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3-02 15:06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会前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全年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培训共5次。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采取党支部学习、“法宣在线”学习、执法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全环节。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党组班子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了2025年度年终述职工作报告。局党组定期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市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二)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做到“应审尽审”,筑牢依法行政“防火墙”。2025年局法律顾问对合同签订、政策文件、信访投诉提供审查意见建议40余次。对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条对照所依据的上位法进行了梳理。目前,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均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的情况。

(三)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11项,均依照上位法的法律、法规设立,没有超出行政许可设定权限自行设立的事项;审批范围和审批条件经过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没有违规扩大审批范围、变更或增设审批条件,也没有对外地企业设置准入限制。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可以通过系统内部或者部门间查询的证明事项材料或法定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推行一事联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对下放至区县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流程梳理和业务指导。2025年共办理6件行政许可。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本部门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公示,共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7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5项。印发《黄石市农业农村领域“预防为主”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预防违法违规风险,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提高抽查效率,优化抽查频次。2025年共实施双随机联合抽查77次,实施“扫码入企”、“亮证执法”,并及时反馈、依法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行政检查透明公开。

(五)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查摆问题。在部门网站公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全面排查信访投诉及“12345”工单,没有收到涉企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的投诉举报。2025年我局共办理“12345”工单37件,群众满意率为100%。组织工作专班对大冶市、阳新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涉企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大冶市、阳新县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度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县”案件评查发现的33个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核销,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结果报市司法局和省厅。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机关干部法治学习。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普法学法培训及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二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抓普法。在“3.15”、民法典宣传日、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上开展普法宣传。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0余次,普法对象超过3000人次。三是广泛利用渠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科学养殖等专题宣传短片,利用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监管执法协同机制,细化线索移送工作规则。在重点领域实施常态化监管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强化部门协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业市场秩序。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检查程序,明确行政检查标准,落实“亮证执法”“扫码入企”。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评价等次高的检查对象降低检查频次。

(三)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加强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四)持续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畅通普法进村“最后一公里”。

页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