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不包括需要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等;

(三)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统计信息

(五)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

(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情况;

(八)人事信息;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取“黄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黄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东路2号;

邮政编码:435000;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6223355;

传真号码:0714-6223331;

电子邮箱地址:snyncj @huangshi.gov.cn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黄石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黄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黄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黄石市农业农村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黄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黄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申请方式

 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申请、当面申请等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通过邮箱方式申请的,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nyncjhuangshi.gov.cn;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或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一、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二、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及时予以登记。

  三、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信息公开业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黄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